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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中部)
加入日期:2013-4-25 13:29:46  查看人数: 4748   作者:admin

http://wenku.baidu.com/view/2a4c1d82b9d528ea81c7790b.html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中部)

(征求意见稿)

 

一、必备条件

 

  1、制定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

    2、市和县级图书馆设置率100%;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100%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

  3、80%的乡镇(街道)建有综合文化站(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8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活动室(中心),其中60%建设面积达标(100平米以上);每个文化活动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4、实施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公共文化孕期点点滴滴少于三项;100%的文化馆、图书馆配备流动服务车,开展基层流动服务。

  5、图书馆、文化馆(站)100%实现“免费开放”并落实经费。

  6、2012年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高于本省(市、区)平均水平。

  7、100%的乡镇文化站配有3名以上人员;100%行政村(社区)配备有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

  8、建立并实施对县(区)和乡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考核机制。

 

 

 二、综合指标


本标准分为六个部分,共29项90个指标。其中: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6项、14个指标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8项、30个指标

三、公共文化组织支撑:4项、15个指标

四、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6项、16个指标

五、公共文化服务评估:2项、5个指标

六、其它:3项、10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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